近日,滦南县公安局安各庄派出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1名违法人员被拘被罚。
11月10日19时许,张某(男,29岁,滦南县人)在司各庄镇某饭店用餐后,因醉酒拒不支付餐费,与饭店老板产生矛盾。饭店老板报警后,民警到现场进行了调解,并让张某支付了餐费。
事后,张某对司各庄派出所出警人员心生不满,用手机连续拨打该所接警电话40余次,并辱骂派出所接警员,严重扰乱了该所接警秩序。
为恢复正常接处警秩序,该所值班民警联合治安大队对张某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调取了司各庄派出所接警电话录音固定证据。随后,办案民警将张某依法传唤到派出所。
在证据面前,酒醒后的张某对醉酒后占用司各庄派出所接警通道,无故辱骂接警员的酒后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张某被滦南警方依法处以行*拘留13日,罚款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