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开发空中云水资源,缓解旱情,补充地下水,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年,滦南县气象局将根据天气条件在我县境内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发布如下公告:
一、作业时间:年全年。
二、作业方式:火箭人工增雨(雪)和防雹作业,采用流动作业和固定作业。
三、作业点:司各庄镇兰坨里作业点(东经°32′北纬39°27′),安各庄镇安各庄作业点(东经°27′北纬39°27′),程庄镇潘家戴庄作业点(东经°39′北纬39°34′),方各庄镇军师庄作业点(东经°41′北纬39°27′)。
四、作业设备:火箭发射装置。
五、实施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以防发生意外。
六、如果发现人工增雨(雪)和防雹作业火箭弹残骸或故障弹,请不要靠近,并立即向滦南县气象局或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可擅自拆除、搬动或储藏,否则责任后果自负。
七、当残骸对人或物造成损失的,请在12小时内报滦南县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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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大人民群众看到此公告后相互转告,特此公告。
来源:滦南县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