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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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倡议滦南人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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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举报

滦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3月5日连夜发出公告,对疫情防控期间聚众*博、聚餐等集聚活动和不执行隔离管控措施人员,进行有奖举报。

一、举报对象

1.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发热等症状不去发热门诊就医人员;

2.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县范围内违规聚会、聚餐、*博等人员;

3.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操办红白喜事的人员。

4.在疫情防控期间,符合隔离条件,未到属地镇街报道,未执行隔离观察等具体管控措施的人员。

二、举报方式

1.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

2.网络举报:

通过“网信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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