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多人被处分
滦南县倴城镇双柳树村原*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薛秀海、副书记杜玉丰、村委会委员兼现金出纳薛振国等人违纪问题。
经查,年7-8月,倴城镇双柳树村集体对外分别发包该村东坑地块、村北鱼坑地块,收取承包费81.84万元。为便于支取资金,薛秀海、杜玉丰、薛振国等人擅自决定将76.84万元承包费交由薛振国个人保管。期间,薛振国违反财经纪律,私自使用该承包费,帮助他人完成吸储任务、提供资金证明等。年11月28日、12月18日,薛振国将62万元承包费分两次存入倴城镇村有资金代管账户,其余14.84万元用于村务开支。年7月,滦南县纪委分别给予薛秀海、杜玉丰*内警告处分,薛振国*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唐山市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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