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滦南县供热中心通知 [复制链接]

1#

尊敬的热用户您好:

新采暖季己开始,请您于11月15日前通过电子渠道等交费方式交纳本年度热费,往年用热今冬不用热户务必到所属分公司收费厅带身份证办理停暖手续,逾期不办理将产生相关费用!凡是11月15日后交纳热费申请恢复供热的热用户,需要到分公司收费厅交费、并申请恢复供热。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求转发)!已交费户,请忽略。

一公司收费厅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