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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滦南首例涉嫌袭警罪嫌疑人被依法批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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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近日,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公安局青坨营派出所民辅警在依法传唤违法嫌疑人王某某时被辱骂、抓挠、撕咬。8月9日,王某某因涉嫌袭警罪被依法批准逮捕。该案系袭警罪入刑以来,滦南首例涉嫌袭警罪嫌疑人被批捕案件。

7月27日下午,滦南县公安局青坨营派出所民警带领辅警到滦南县青坨营镇小水坡村依法亮明身份传唤违法嫌疑人过程中,遭到违法嫌疑人妻子王某某暴力阻碍,王某某在阻碍过程中辱骂、抓挠、撕咬现场执法民警及辅警,造成执法民警及辅警不同程度损伤。8月9日,滦南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袭警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试行后,滦南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首例袭警罪案件。

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等重大使命和责任。近年来,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时常遭受阻碍、抗法行为,袭警不仅侵犯了国家机关执行公务,暴力袭警更是对法律尊严和权威的挑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袭警罪正式入刑,对于袭警违法行为有较强的震慑作用,此案犯罪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之后,具有极强的警示作用。保护警察就是更好的保护人民群众,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李跃安张怀平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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