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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法院刘艳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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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拓宽基层矛盾多元解纷渠道、拓展“人民群众家门口小法院”功能,推进调解工作进校园、进网格,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滦南法院与唐山市人大代表、滦南县倴城镇初级中学教务处副主任刘艳萍沟通对接,成立“刘艳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室”并举行揭牌仪式,为刘艳萍等四名同志颁发“特邀调解员”聘书。滦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柳青、滦南镇中党支部书记、校长刘立江、滦南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会军等参加。

“刘艳萍工作室”是滦南法院继“李志刚调解室”后又一以人大代表冠名的调解组织,是滦南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延伸司法服务链条、创新司法工作方式的又一有效载体。“刘艳萍工作室”的成立,将有效强化法院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化解涉未成年人权益矛盾纠纷,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也能够将法治宣教工作融入到未成年人日常教育和管理当中,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李柳青院长表示,化解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法院和学校共同的责任,学校是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成长的主要场所,也是涉未成年人权益矛盾纠纷的多发地。下一步,滦南法院将与工作室构建沟通学习机制,全力支持、主动指导工作室调解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共同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构筑起法治屏障。

原标题:《滦南法院:“刘艳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室”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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