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滦南县两名男子因鸡毛蒜皮的小事产生矛盾互殴,民警调解多次,双方均不让步。最终,二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5月31日,滦南县公安局程庄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大顾庄一村村南,两名男子发生冲突并动手打架。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顾某宏(男,33岁)在村南鱼坑钓鱼,顾某成(男,45岁)在附近遛狗,顾某宏放在鱼坑北岸的鱼食被顾某成家的狗叼走。随后,顾某宏与顾某成二人发生争吵,并动手打架,两人均受伤。经法医鉴定,顾某成伤情为轻微伤。案件发生后,民警立即固定证据,当事人双方均对自己动手打架的行为供认不讳。派出所多次调解,双方均未达成和解。
7月14日,顾某宏被滦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罚款元,顾某成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夏季炎热,容易情绪波动,要避免因一些小摩擦引发大冲突。打架成本除了经济损失外,还可能受到法律处罚。切记:不要打架,打输住院,打赢拘留;后果严重,判刑坐牢。
来源:滦南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