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滦南全体业主这些钱物业应立即发给业主 [复制链接]

1#
广东白癜风微信交流群 http://m-mip.39.net/news/mipso_7585953.html

如今的房价已经很令人崩溃了

然而,有房的业主就很好过吗?

那是你还没碰到让人糟心的物业啊!

平日里

我们收到的关于“物业”的爆料

比比皆是

比如小区汽车玻璃被砸

查监控时才发现小区摄像头就是摆设

比如小区路面、雨污管等配套损坏许久

物业迟迟不来修缮

比如保洁员将收来的垃圾堆楼道

等小区着火才发现物业根本没管理过

......

当然

对于某些物业不作为、乱作为

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限制

相关的内容也在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中

最近的一次修改如下所示

其中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出部分修改,涉及4个条款的修改,删除1个条文,删去的条文为第五十九条,新增关于物业费调整和小区公共部位广告等规定。

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

是居民活动、休闲的地方

但一些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

却经常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广告

除此之外

停车位等附属设施

也常被物业企业用作经营

小区公共收益到底该归谁所有

对于这部分收入的使用又该如何监管呢?

遇到这种情况物业可能还得给咱“倒找钱”

新《条例》新增规定,对于在小区中的公共部位进行广告经营等活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利用或者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擅自设置或者擅自允许他人设置营业摊点。

另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不得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

你每天下班回小区

有没有发现类似的广告

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有关规定

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因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广告收益

归!业!主!共!有!

看到这

就有人质疑

这笔钱我能要到吗?

苏杭有小区给业主发了多万元

重庆、成都也有小区给业主发钱

小区的公共收益应该归谁所有呢?

99%的小区公共收益都成了物业的隐性收入。而事实上,绝大多数业主对小区公共收益并不了解。大多数小区业主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