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白癜风微信交流群 http://m-mip.39.net/news/mipso_7585953.html如今的房价已经很令人崩溃了
然而,有房的业主就很好过吗?
那是你还没碰到让人糟心的物业啊!
平日里
我们收到的关于“物业”的爆料
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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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小区汽车玻璃被砸
查监控时才发现小区摄像头就是摆设
比如小区路面、雨污管等配套损坏许久
物业迟迟不来修缮
比如保洁员将收来的垃圾堆楼道
等小区着火才发现物业根本没管理过
......
当然
对于某些物业不作为、乱作为
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限制
相关的内容也在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中
最近的一次修改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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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出部分修改,涉及4个条款的修改,删除1个条文,删去的条文为第五十九条,新增关于物业费调整和小区公共部位广告等规定。
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
是居民活动、休闲的地方
但一些住宅小区的公共区域
却经常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广告
除此之外
停车位等附属设施
也常被物业企业用作经营
小区公共收益到底该归谁所有
对于这部分收入的使用又该如何监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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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物业可能还得给咱“倒找钱”
新《条例》新增规定,对于在小区中的公共部位进行广告经营等活动,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利用或者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擅自设置或者擅自允许他人设置营业摊点。
另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泄露业主信息,不得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或者采取暴力行为。
你每天下班回小区
有没有发现类似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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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有关规定
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因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广告收益
归!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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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
就有人质疑
这笔钱我能要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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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杭有小区给业主发了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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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成都也有小区给业主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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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公共收益应该归谁所有呢?
99%的小区公共收益都成了物业的隐性收入。而事实上,绝大多数业主对小区公共收益并不了解。大多数小区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