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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将交通肇事逃逸者逼死,这时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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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忠保

唐山小伙朱振彪追赶肇事逃逸者致其身亡被索赔60余万元的案件明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法院开庭审理。今天,双方当事人和律师来到法院进行庭前会议。年1月,因为朱振彪的追赶,原告父亲、交通肇事逃逸者张永焕在铁轨上被火车撞击身亡。年11月24日,朱振彪接到河北省滦南县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被索赔60余万元。村民眼里的“见义勇为”者成了被告,朱振彪觉得自己“很冤枉”。(1月18日法制晚报)

“看到肇事者逃逸时,我觉得我不能熟视无睹。”朱振彪如此解释当时对肇事者穷追不舍的原因。但死者张永焕家属认为“见义勇为不可能把人给逼死”。张永焕的儿子说:“他(朱振彪)说是自杀,他不追能自杀吗?”接到法院通知后,朱振彪已经请了律师,他相信开庭那天法官会有一个公平的判决。正因为是抓逃犯,所以很多网友表示支持!逃犯,就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是基于公众朴素的感情,比如在抓到小偷以后,不论打小偷是否犯法,先打一顿再说,很少有人认为这是违法的,甚至很多人认为,小偷就该打。但在法治社会,打小偷同样是违法的,小偷再坏也打不得,只能交公安机关处理和人民法院审判。

在上述事件中,肇事者张焕从交通事故发生地开始逃逸,到逃到铁路护栏之前,表现出为逃跑不顾一切,失去了应有的理智,比如在公路上从侧面冲向一辆面包车并被撞倒,几分钟后又自行爬起离开,朱振彪一边报警,同时保持在逃逸者身后20米左右追赶,没有表现出过于逼迫或过激的行为,属于正常的见义勇为行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当张永焕不顾一切翻越铁路栅栏逃上铁路轨道,进入危险区时,朱振彪也翻越栅栏继续追赶时,就是把张永焕逼向死亡之路了,火车随时都会过来,此时朱振彪应该能预见到张焕面临的巨大危险,应该停止追赶。但遗憾的是,朱振彪也翻入铁路栅栏内继续追赶,致使张永焕更加不理智逃窜,等于置他于更加危险的境地。虽然张焕在火车到来时不避开,导致被撞身亡,并不是朱振彪追赶直接导致的结果,但显然与他不理智的穷追不舍有关,他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比如,交警部门在发现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时,按规定也不能穷追猛赶,因为有可能把肇事逃逸者逼向绝路,甚至引发第二次或更多次交通事故,导致更多公民的人财物受损。否则,一旦因为交警的追赶引发事故,也会被告上法庭,追究相关责任。最近,惠州一市民在发现自家的狗被偷以后,驾车追赶,撞死偷狗贼,自家的车也严重损毁,因故意或过失致人死亡被警方刑事拘留。此前也有人因驾车追赶肇事逃逸者导致其死亡而被判刑赔钱的。

所以,对于肇事逃逸者,一般公民除了报警跟踪外,不应采取过激行为,不能把逃逸者逼向绝路,简单地说,即使是协助警方抓坏人,即使是见义勇为,也必须守法,不能采取违法的手段。多少人因为见义勇为,追赶肇事逃逸者导致死亡,被告上法庭。教训深刻。见义勇为行为应该鼓励,但见义勇为不但要理智,更需要法制,需要依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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