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石家庄发布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
3月26日0-17时,石家庄市对涉长安区疫情人员进行了第五轮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3月26日,我市有1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目前,还有2名确诊病例正在住院治疗。
石家庄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3月26日
紧急寻人!
滦州市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寻找张某某同时空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广大市民:
3月26日上午,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高新区协查函,函称3月16日高新区张某某和妻子8:00左右驾医院,在门诊1楼呼吸内科就诊,之后到CT室做检查,11:30医院。3月25日张某某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医院人员视为同时空密切接触者,为进一步消除风险,现紧急寻找同时段与张某某有过接触的人员,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立即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或者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医院就诊。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请在以上时间段到过上述区域和场所,或与张某某活动轨迹有过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与所在地疾控部门以及村(居)委会、单位联系登记,暂时不要外出,等待并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工作。同时要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勤洗手、多锻炼,出门戴口罩、用公筷、常通风、少流动、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
三、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疫情防控机构通报为准。对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严重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滦州市防控办联系-
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3月26日
唐山海港开发区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寻找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
通告
年3月24日21:12我区接到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送的关于新冠肺炎抗原初筛阳性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函中涉及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侯某某,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对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进一步寻找侯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3月18日侯某某和妻子刘某某于4:30自驾从开发区家中出发,约6:10到达盛华农贸水产综合批发市场进货,8:07返回开发区宝山水产,上午一直在店内,期间陆续有人购物,付款码分别为:翟*田、乡下人、*惜、*阳等。15:00到正兴市场卖海鲜,至18:00期间有几人购买,付款码分别为:*利、*石、a*0、*欢,18:00返回店中未再外出。18:00-19:00期间有几人到店内购买海鲜,付款码为:*殇。3月19日上午在店内未外出,下午几人到店内购买花蛤、海螺,付款码为:*好、*友、*噵、*凡、*边、*明、*梅、*天、*辉、*活、双海、-*、*缘、*心、*年、*蛋、*生、意、*怀。
3月20日全天在店内,在